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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爾瓦多政府管制進口之10大類貨品

薩爾瓦多於1995年5月7日成為WTO會員國,WTO 於2010年2月對薩國進行檢視貿易開放情形。根據WTO第三次貿易政策檢視報告,薩爾瓦多海關現代化及其相關技術層面法規已更為透明與鬆綁,顯示薩國貿易政策更為開放。但該份報告同時指出,薩國政府對進出口手續及管制規定也對廠商造成影響,其中薩政府依據「中美洲進口關稅」第647號法令以基於保障國家安全、公共道德、國民健康及環境保護等考量,明訂管制進口之下列10類貨品,分別為: (一) 第1類管制進口項目為叛亂及反動亂貨品,如含有違反國家政治、社會與經濟秩序之書籍、摺頁、廣告、徽章、標誌、海報等。 (二) 第2類管制進口貨品為妨害風化貨品,包括實體物、雕像、書籍、摺頁、年鑑、雜誌、紀錄片、版畫、報紙、卡片等。 (三) 第3類管制進口貨品為違反倫理及善良風俗電影片,及電影內容有色情、暴力,或需由政府加以分類管制。 (四) 第4類管制進口貨品為墮胎用產品,採有條件進口管制。 (五) 第5類管制進口貨品為供博弈用機器,此類貨品係作為賭博用途,去年薩國警方在薩國東部已沒收超過600台此類機器。 (六) 第6類管制進口貨品為俄羅斯轉盤及賭博用檯桌。 (七) 第7類管制進口貨品為鴉片及其他吸取用品,禁止超過9%嗎啡成份鴉片及供吸取用產品。 (八) 第8類管制進口貨品為未繳付印花稅之香煙,不論顏色與外觀形狀一律禁止進口。 (九) 第9類管制進口貨品為製造錢幣及紙鈔用機器及工具,包括金屬或紙張原料等相關貨品。 (十) 第10類管制進口貨品為供載人或貨物用途的中古汽車,包括車齡超過10年之載客輕型汽車,車齡超過8年之載運貨物車輛,及超過15年車齡用以承載重型貨物之車輛。 新聞來源:駐薩爾瓦多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