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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實施新移民政策以引進專業人才及投資人

巴拿馬政府於2012年5月16日公布第343號行政命令,採取新移民政策以吸引國外投資人及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德國、奧地利、西班牙、法國、愛爾蘭、荷蘭、芬蘭、斯洛伐克、比利時、捷克、瑞士、瑞典、挪威、澳洲、日本、新加玻、加拿大、美國、阿根廷、烏拉圭、智利及巴西等22個與巴拿馬維持友好且經貿關係密切的國家之專業技術人才及投資人得申辦永久居留權。

根據巴國移民署表示,巴國目前進行首都捷運、港口拓建、運河擴建及公共道路改善等重大公共工程均需大量國外專業技術人才及投資人之參與,必須簡化及加速給予此等專業人士與投資人之永久居留權申辦手續,惟該等人士仍須申辦妥相關工作許可。目前以臨時居留方式且有工作許可在巴國工作之專業人士,將可改申請永久居留權,免除申請延期居留之繁複程序,受益對象包括該等人士之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或25歲以下有扶養事實之子女。

巴國農工商商會主席Irvin Halman表示,巴國企業及法律人士對此措施多表贊同,認為有助於吸引外資及國外專業人才共同推動巴國經貿發展,儘管目前沒有確切短缺多少專業技術人才之統計數據,惟實際上許多企業確實出現有專業人才短缺之問題。

巴拿馬太平洋經濟特區管理局(Agencia de Panama Pacifico)局長Olmedo Alfaro表示,任何有助於吸引外資之措施均對經貿發展有很大貢獻,該特區旨在成為高技術性及附加價值產品之加工中心,是外資理想之投資地點,以期充分利用巴國與許多國家洽簽之經貿協定,享有出口之關稅優惠。 

 

 


新聞來源:駐巴拿馬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