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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里斯巴洛總理強力金融改革 要求銀行降利率

金融改革,特別是要求商業銀行降低借款利率,已成為巴洛總理今年度施政的重點工作,巴洛政府認為現行的借款年利率高達14%以上,必須降低,來降低民眾的負擔,活絡經濟。 在 3月15日時,財政部提交了四個金融改革法案,包含了中央銀行法,財政法,國際金融法,以及金融機構法,目的就是透過這些套裝法案,來“強迫”銀行降低利率。巴洛總理在預算演說中強調,為了讓民間公司能永續經營,提供可負擔的利率是銀行的責任,他無法接受國際的低利率,在貝里斯成為了高利率,雖然這個解決的方法很困難,但貝里斯政府有決心來降低利率。 根據巴洛的說法,目前銀行沒有足夠的利潤來降低利率,那他就透過中央銀行發行政府公債付給銀行利息,以目前政府向中央銀行借款為11%,因此在銀行有足夠的利基之下,就有降低利率的空間。 但縱使如此,反對黨黨揆強尼.布先紐(Johnny Briceno)質疑巴洛的目的是為了幫BTL的借款解套,同樣地,降低利率的目的並無法降低民眾的生活成本,前總理慕沙也懷疑巴洛透過中央銀行發行公債來降低銀行利率的方式,是讓紅黨政府有更多的舉債空間,巴洛的債券將高達10年才會攤還,比起現在的5年要高出一倍,可以舉債的額度,也由現在的1億7500萬元,增加到了4億2500萬元,足足增加了2億2500萬元,又是一項債留子孫的手段。 巴洛反駁道,政府想辦法建立貝里斯的金融証券市場,發行這些政府債券,可以增加貝里斯金融市場的活絡程度,未來私人公司也可在此市場中進行操作,除此之外,若商業銀行購買政府債券,他們可以降低存款準備,多餘的存款即可借出去,政府希望藉此降低銀行經營成本,利率自然可以降低。 一般而言,金融改革可說風險極高的政策,成功了貝里斯的金融制度自然脫胎換骨,但貝里斯市場太小,是否有足夠買家來購買這些政府購券,若是要依靠國際買主,又顯得吸引力不足。未來一年金融改革是將貝里斯推向一個轉唳點,但在巴洛總理的強勢主導之下,已劍上弦上,大部份由外資控制的銀行似乎非買單不可! 根據本地媒體統計,從2005到2009年,這五年的平均借款利率為14.3%,而平均存款利率為6.0%,因此,銀行所賺的利差高達8%以上,可說是利率極高,因此,乃引起了貝里斯政府認為有下調借款利率的空間。 新聞來源:華報--貝里斯中文報 http://tw.myblog.yahoo.com/chinesejournal-bel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