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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10月1日起禁止進口多明尼加敏感農工商品

據多明尼加各重要媒體報導,本年9月下旬於多明尼加盛傳,海地政府未經諮詢及照會等正式管道,即於其媒體Haiti Sentinel宣布,因與多國邊界之陸路關隘進口商品缺乏管制,為改善進口商品品質及確保民眾安全,將自本年10月1日起,禁止23項多國產製或第三國產製但於多國轉運之敏感性農工商品以陸運方式出口至海地,惟仍可經空運或海運輸銷至海地Puerto Principe及Cabo Haitiano 2指定港口。本案係繼海地2008年1月稱多國部分農場為禽流感疫區,限制多國雞肉及蛋進口,以及本年6月因多方宣布居住該國之海地民眾倘違反多明尼加外人管理法令,將予遣返,海地隨即單方面禁止進口多國8項蔬果及糧食後,所採取之更嚴格限制措施。

海地與多國同位於加勒比海西班牙島,為多國第2大出口市場,上述限制多國23項敏感農工商品經陸運進口之措施,影響多國相關商品外銷海地之比例達88.72%,多國各界對此事件均呈高度關切。茲就該項措施對海地及多國雙邊經貿影響、海地業者觀點、多國政府因應行動及國際貿易專家看法及建議,綜整摘述如下:

(一)對兩國經貿影響:

1. 多國受影響商品項目:麵粉、麵食、食用油、奶油、果汁粉、汽水、啤酒、零食、玉米粉、餅乾、飲用水、塑膠餐具、保利龍包裝品、肥皂、洗衣粉、床墊、油漆、汽車相關產品、建築用鋼鐵、水泥、PVC塑膠管及建築機械設備等23項敏感農工商品。

2. 據多國出口商協會、工商部及國家統計局等之資料顯示,本年1至6月多國出口前述23項敏感農工商品至海地之金額約為5億2,736萬美元,其中88.72%係以陸路運輸(金額約為4億6,786萬美元),海運出口僅11.22%(金額約為5,918萬美元),而空運出口比例為0.06%(金額約為33萬美元)。

3. 多國原主要出口至海地之陸路及海運海關包括Jimaní、Dajabón、Elías Piñas及Pedernales等關隘及Haina Oriental與San Pedro de Marcorís等2港口。若前述23項商品皆改為海運,成本將增加35%至40%。倘該項措施執行一年,則將衝擊多國對海地之出口達5億美元。其中Dajabón、Ellías Piñas及Independencia等省、14個邊境市場及約20萬個中小企業深受影響,海多兩國受害民眾比例分別為75%及25%。

(二)海地業者觀點:海地工商界認為前項措施有益促進海地投資,增加國內就業機會。海地工業協會(ADIH)認為,該項新政能有效遏阻兩國邊境地區之商業詐欺及走私活動。海地西部工商協會則反對該項進口禁令,認為將導致糧食不足。海地主要麵粉製造公司Molino de Haiti則稱許該項措施,認為該公司產能將足以充分供應國內市場需求。

(三)多國政府因應行動:

1. 多國外交部部長Andrés Navarro呼籲海地當局重新考慮該項措施,強調倘實行該項禁令,兩國邊境交易將僅餘海地民眾赴多國工作或接受醫療及教育等服務。渠指出,多國政府可協助海地改善進口關務流程及關稅稅收機制,雙方應建立政府間對話機制,尋求改善貪腐及加強體制化合作。由於海地該項措施係未經正式管道知會多國,渠已正式照會海地駐多國大使館以表達關切,並說明該項措施違反海地與多國雙邊協定、將降低雙方互信基礎。渠重申多方將不會因為海地此項商業決策,放寬其移民規定(按:本年8月多國政府開始遣返無居留權之海地民眾。據統計,居留多國之海地民眾約52萬4,000人,其中僅28萬8,000人已申辦登記,約有21萬人符合相關規定辦妥合法居留,其餘應受遣返)。

2. 多國工商部長José Del Castillo表示,將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敦促海地停止該項陸運限制措施。據估計,該禁令影響兩國33%的貿易額,違反WTO最惠國待遇、市場自由進入及貿易自由化等規定。本年9月29日多國政府已向WTO市場進入委員表達關切海地違反雙邊及多邊協議,將續向WTO爭端解決機制申訴。渠認為該項政策無法達成海地政府宣稱之目標,反將促使商品走私猖獗及物價上漲。

(四)國際貿易專家看法及建議:

1. 多國國際貿易專家Hugo
Rivera表示,長期以來海地與多明尼加貿易不平衡,以2014年為例,多國出口至海地商品金額逾10億美元,然海地出口至多國之商品金額僅4百萬美元。

2. 海地前述禁令造成多國以外國家得享相對優惠之貿易條件,期保護海地國內產製商品,歧視多國商品及增加國內稅收。惟採違反與歐盟簽定之經濟夥伴協定(EPA),且與WTO會員國商品均享有平等待遇原則及市場自由進入原則不符,亦違反海地與多國於2014年簽訂之雙邊貿易合作備忘錄。

3. 渠認為,受限於WTO爭端解決機制相關規定,其程序冗長耗時,且WTO不常制裁海地等低度開發國家,相關作法緩不濟急。爰此,除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外,亦宜促請已簽訂經濟夥伴協定之歐盟要求海地回應,並向DR-CAFTA之簽約國美國提訴 (按:海地雖非DR-CAFTA簽約國,但美國亦允許該國適用相關優惠條件),盼能獲得如限制提供海地企業商品及服務、限制僑民匯款、通訊服務、及自多明尼加港口轉運商品至海地等商業性報復措施,促使雙方達成共識。


新聞來源:駐多明尼加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