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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勒比海論壇國家與歐盟之經濟夥伴協定(EPA)對多明尼加帶來之效益

多明尼加立思鼎日報(Listín Diario)本(2015)年3月10日報導,加勒比海論壇15個國家與歐盟於2008年10月15日簽署經濟夥伴協定(EPA),並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生效,取代原先之科托努協定(Acuerdo de Cotonú),科托努協定提供單方面貿易優惠,因此世界貿易組織下令應在2007年底前取消。因此,與歐盟簽定之經濟夥伴協定(EPA)係以關稅互惠為基礎,對加勒比海論壇(Cariforo)國家之實施時間較有彈性,該協定並不取代多國與海勒比海共同市場於1998年簽定及目前仍在效期內之雙邊協定。

經濟夥伴協定(EPA)旨在推動加勒比海地區整合,發展區域間及區域與歐盟之商品及服務貿易交流。

自經濟夥伴協定(EPA)實施生效起,歐盟國家即開放對加勒比海地區產品免關稅優惠,惟武器被排除在自由貿易項目之外,另外,稻米至2010年仍享有特別待遇,蔗糖則自2015年10月1日起免除關稅。加勒比海論壇國家對歐盟降稅期程則為25年,主要為農業產品,但仍有部份產品亦被排除在外,以多國為例,近512個稅號之肉類、魚品、菜豆、稻米及部份乳製品等敏感產品均不列入自由貿易產品名單之中。

經濟夥伴協定(EPA)每2年調降一次稅率,最近一次調降是在今年1月份,共585項稅則產品降為零關稅,2033年起,所有產品將享有免關稅待遇。貿易開放後加勒比海地區輸往歐盟產品增加,根據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經濟委員會(Cepal)之「加勒比海論壇與歐盟經濟夥伴協定(EPA)執行5年成果研究」顯示,在經濟夥伴協定(EPA)架構下,與區域內其他國家相較,多國出口產品在歐盟市場更具競爭力,2014年外銷金額大幅成長之產品包括可可豆、真皮鞋品、新鮮或乾大蕉、外科與牙科醫療器材設備等。

歐盟提供之合作資源對多國亦有重大衝擊,2007至2011年執行之「區域整合機構支援計畫」(ISPRI)重點在鞏固多國政府貿易政策、加強區域整合及利益結合等議題。另外,目前正在執行之「多國與海地雙邊計畫」中亦包括雙邊貿易發展等議題,該計畫亦由歐盟提供資金,由Agencia Caribbean Export負責管理,自2012年開始執行,預計將於2016年結束,在永續發展之嚴格考量下,為了強化兩國關係與交流,計畫著重於便利多國與海地之雙邊關係,具體成果包括首次指派兩國在貿易方面之聯絡窗口、貿易措施通知、舉行由兩國工商部長主持之官方及民間對話,旨在產生綜效及建立聯盟。計畫中亦促進合作及便捷雙邊貿易措施之研究,以現有成功發展案例之模式,推動共同生產計畫。

經濟夥伴協定(EPA)為多國開啟新市場,使享有關稅優惠之多國產品較其他國家更具競爭優勢,有效協助區域整合並促進與簽署國間之貿易交流。


新聞來源:駐多明尼加大使館經濟參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