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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洲地區海關統一新規則

據尼加拉瓜工商部長Orlando Solorzano頃表示,中美洲地區統一海關新規則(IV Cauca)自2008年8月25日起生效,由於中美洲地區各國海關協調訂定統一通關審核標準,程序及規定,對產自區內及區外商品交流提供便利。 按中美洲地區海關統一新規則諮商過程早自1965年開始,在中美洲共同市場架構下,為訂定商品通關一致審核標準及程序,歷經43年冗長協商談判,頃經批准通過。 S部長指出,除中美洲地區各國海關組織獲得改善外,由於各國海關通關規定及程序相同,便利區內各國商品交流,節省商品通關時間,使進出口廠商各項費用支出減少。按過去在談判未達成前,各國海關所訂標準,規定及程序不同,如今協調一致,不僅便利區內貿易,且中美洲地區可據以與歐盟及世界其他地區作諮商談判。 此外,中美洲地區統一海關新規則(IV Cauca)不僅便利貿易交流,且將減少走私活動,加速通關程序及區內貿易。為便利貿易交流,上述海關新規則計共修正500項以上規定,某些進出口手續,可由公司指派人員自行填表申請報關,不一定須透過報關行辦理。此外運輸公司有權事先將貨品資料傳送至卸貨港,以加速通關程序。 新聞來源:駐尼加拉瓜大使館經濟參事處